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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十六年,段德昌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军第三师第二团党代表,率团参加“八一”南昌起义。起义军至广东潮(州)汕(头)失败,受派回湘鄂西,领导南县、华容、石首三县年关暴动,率领监(利)沔(阳)游击队,开辟洪湖游击区。民国十七年2月任公安县游击大队第二大队长。民国十八年8月,鄂西游击总队成立,段任参谋长。12月,总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一师,段任师长。民国十九年2月5日,该部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,段任六军前委委员、副军长兼第一纵队司令。7月,红六军与红二军在公安会师组成红二军团,段任红六军副军长兼十七师师长。9月,由于中央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指示,红二军团受调江南配合红一、三军团攻打长沙失利,红二军团损失严重。12月,段受前委派遣返洪湖,任湘鄂西联县政府赤色警卫队队长,收编失落在洪湖的红二军团部队,组建为新六军,段任军长。民国二十年3月,该部改编为红三军第九师,段任师长。当年夏,国民党军队向洪湖发动第三次“围剿”,段率九师二十六团开辟天(门)潜(江)苏区,接应红三军回洪湖。新任湘鄂西中央分局负责人夏曦竟以九师“违抗中央命令”造成江南苏区失守,归罪于湘鄂西省委书记万涛和段德昌。段与之争辩,受党内“警告”处分。11月,段代表鄂西苏区出席在瑞金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,被选为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。
民国二十二年1月,红三军强攻桑植失利,退回鹤峰。湘鄂西中央分局负责人夏曦独断专行,在红军中进行第三次“肃反”,指责“党和苏维埃的干部十分之九是改组派”,要迅速解散红三军中的党团组织和政治部。民国二十二年5月1日段德昌被“肃反委员会”杀害于金果坪江家村。
民国三十四年,中共中央为段德昌等被左倾错误迫害致死的同志恢复名誉。1952年,毛泽东主席给段德昌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一号烈士证。1962年,段德昌的遗骨移葬鹤峰县城满山红烈士陵园。